一、党的建设方面
1.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梳理现行制度机制,对不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规定及时废止或修订。对新制度加强评估审核。做好“服务学校、服务师生、服务项目”工作,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有序开展学习教育总结工作。
2.迎接建党105周年相关活动。“七一”期间,一是参加省委、市委召开的“两优一先”表彰大会。二是市委教育工委领导走访慰问直属教育系统老党员、老干部及困难党员。三是苏州教育宣传报道教育系统荣获省、市“两优一先”事迹。
3.开展党员干部培训。举办2026年度全市教育系统年轻干部培训班;举办第二期直属教育系统发展对象和新党员培训班。根据省厅通知要求,组织参加全国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班,覆盖280名中小学党组织、90名幼儿园党务工作者。
4.完成干部相关工作。做好2025年提拔科职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分步落实机关“三定”要求;制定直属学校(单位)科职干部调整方案;召开干部会议组织开展民主推荐、干部考察工作。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继续强化政治引领,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做实做细政治监督。建强思政育人队伍,打造三位一体廉洁育人格局。严格党风廉政考核,强化结果运用与追责问责。
2.持续做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做好中央巡视、省委巡视问题整改。布置并推进市级中小学食堂管理及经费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完成市管干部离任审计报告初稿,完成5家经济责任审计、7家社团审计报告定稿。
3.深入开展三项整治。聚焦校园餐、教辅征订、校服采购三大领域,抓实“一巩固、两纠治”,优化阳光食堂监管体系,全面启用省级教辅征订系统,规范校服采购管理并建立供货企业黑名单。
三、发展规划方面
1.持续抓好《苏州市“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拟于7月初组织专家座谈会,邀请多方专家集中讨论,适时组织起草小组和人大课题组的集中统稿。
2.做好财政资金分配工作。审核各直属学校(单位)项目,分配资金并加快落地。完成部分中央及省补资金分配。梳理汇总各单位资金需求,加快推进会签报批,推动各教育专项项目按计划推进。
3.组织开展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后勤、财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邀请财政、审计专家以及业务骨干授课,推动直属学校后勤财务工作规范化开展。
四、基础教育方面
1.推动现存看护点分类治理。继续推进现存看护点分类治理,重点督办关停看护点幼儿分流安置情况,督促吴中、吴江、昆山在7月底之前提交分流安置方案。
2.开展全市托育宣传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建托育专家讲师团,在区域内开设不少于10次公益讲座,计划开设托班的公办园组织不少于一次托育体验活动,提高实际收托人数。
3.开展“七彩假期”活动。联合市科协等单位开展2026年苏州机器人比赛暨长三角地区家庭机器人挑战赛、市青少年科普剧比赛、市人工智能视频制作大赛,启动第九届苏州市青少年“小小生命科学家培养计划”、第二届“小小湿地公民科学家培养计划”等。
4.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公布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排名名单,下发入学准入通知,开展区域内统筹调剂。做好各类统筹入学工作。
5.做好非学科类机构参与课后服务评审工作。根据学校需求发布遴选通知,审核机构报名材料,组织遴选评审,评审结果由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官方网站公示。
6.开展教辅材料市级遴选推荐工作。根据省厅工作要求,核验、遴选送评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组织评审遴选,并向省教育厅报送推荐结果。
7.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情况动态监测。统筹指导各地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及时核查国家系统花名册相关信息。持续推进星惠学校及培德学校实体化办学工作。
8.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举行第五届“清朗杯”青少年法治辩论赛决赛,组织参加法治课教师与法治副校长微课比赛省级决赛,开展苏州市青少年法治素养能力大赛。
五、高等教育方面
1.举办“百所高校学子地方行”(苏州站)活动。拟于7月10日—12日在昆山市举办“百所高校学子地方行”(苏州站)暨人工智能OPC创业大赛成果展、第十届昆山创业周活动,目前正向教育部、省教育厅汇报相关方案。
2.持续推进争取设立江苏省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苏州)。积极对接省厅进一步修改完善苏州方案,做好迎接教育部现地调研准备。
3.持续推进上海交通大学与慕尼黑工业大学合作办学。研究梳理上交大-慕工大合作办学25项申报材料清单,积极做好政策储备。聚焦校区交付与搬迁,确保未来校区二期工程进度。
4.持续跟进高校区域先进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建设。省政府分管领导拟于7月召开转化中心调度会,目前正积极对接省教育厅,了解调度会安排,准备相应材料。
六、职业教育方面
1.举行高职院校内涵建设专题报告会。聚焦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邀请全国职教领域资深专家学者来苏为全市职教系统领导干部和教师代表作专题报告。
2.遴选第三批市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在全面总结前两批共同体建设成效的基础上,聚焦苏州“10+10”重点产业,开展第三批苏州市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遴选和专家评审工作。
3.组织好各项比赛集训备赛工作。组织教学能力比赛省赛集训备赛,积极备战2026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组织创新创业大赛省赛集训备赛。组织苏州职业学校队伍做好国赛集训备赛工作,备战2026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4.研制职教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文件。完成《苏州市职业学校“名师匠才”工程建设方案》文本拟定,面向县级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征求意见,经市委教育工委会议审议后印发实施。
5.推动“县域中学资源统筹”改革试点项目。制定并实施《关于深入推进县域中学资源统筹项目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项改革任务,列出项目清单和时序进度。
七、教师管理方面
1.承办“水韵江苏・尊师有约”活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喜迎第42个教师节,省教育厅拟联合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总工会等部门开展“水韵江苏・尊师有约”活动,立足江苏水韵文脉特色,集中推出覆盖旅游、出行、健康、文化的全链条惠师礼遇,营造尊师重教浓郁氛围。7月5日上午在苏州中学举办活动启动仪式。
2.开展暑期师德师风专项研修。面向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校)教师开展师德师风和教育法律知识在线研修,落实师德第一课制度,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职业行为规范。
3.组织特级教师评审推荐工作。成立特级教师推荐工作小组开展评审,提请市委教育工委讨论研究评审推荐情况,并报上级部门。
4.做好教师招聘、教资认定等工作。完成年度教师招聘工作任务。组织南师大复合型硕士毕业生专项招聘。提请市委人才主任会议审议《苏州教育人才计划实施办法》。
5.组织开展2026年苏州市直属中小学校班主任疗休养活动。组织市直属(代管)学校中符合班主任任职年限的在职教师,至福建省宁德市休养。
6.组织第十九届苏州市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竞赛及展示活动。通过育人故事、育人方略等四个部分,遴选优秀选手参加江苏省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竞赛。
7.组织2026年直属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师上岗培训。采取分段授课模式,对80名参训学员讲授家庭教育实操内容,帮助参训教师熟练掌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规范与实操方法。
八、学生身心健康方面
1.持续推进2026年国际中体联足球世界杯筹备工作。推动赛事筹备委员会职责分工方案正式定稿下发。做好会徽、会歌、吉祥物及口号全媒体宣传推广。持续推动赛事组织架构提级组建。赴塞尔维亚参加ISF全体大会,提升苏州承办赛事的国际影响力。
2.发布学生健康档案与健康申报两大平台。贯彻“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学生健康档案已整合全市140余万中小学生4200万条数据,实现分级预警与精准干预;同时对近视风险进行红黄绿三色分级预警,形成“精准画像+智能干预”体系。
3.办好各项体育赛事和美育展演。组织阳光体育联赛市长杯篮球初中组、高中组比赛、阳光体育联赛市长杯排球赛。承办全国高中四强赛足球比赛(国际中体联足球世界杯测试赛,教育部领导将莅临指导)。举办第十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舞蹈项目市级集中展演。
九、教育安全稳定方面
做好暑期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围绕暑期安全,持续加强政治安全和涉稳风险动态研判,开展暑期防溺水专项攻坚,强化家校常态化提醒、重点学生关爱和部门联防联控。及时应对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持续做好重点人员、涉校矛盾、信访事项和网络舆情排查处置。
十、教育生态方面
1.做好对外交流工作。开展2026国际中体联世界杯等项目接受留学生签证办理工作;组织开展境外青少年交流项目。
2.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严格约束校外培训机构涉考行为,严禁发布虚假不良信息或参与网络热点炒作,保持对校外培训治理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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