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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推进会

来源:发布时间:2018-10-22 16:10浏览量:【字体:大中小】

  10月17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会议总结梳理了前期全市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了下阶段重点工作,为集中整治、压茬推进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吹响了集结号。曹后灵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马九根主持会议。

  会上,市教育局张曙局长汇报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各地就治理工作的进展以及经验做法做了交流。截至目前,苏州已按要求完成各类培训机构373家,其中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机构89家,整改无证无照机构59家,整改有照无证机构126家,整改学科类培训有不良教学行为的99家,已处理相关涉事人员11名 ,同时苏州也在各中小学校内开展了排查整治违规教育教学专项行动,整改存在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学校1所,整改存在在职教师在培训机构任教学校14所,已处理相关涉事教师21人。

  曹后灵指出,自今年4月以来,各地各部门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下阶段理工作全面转入攻坚整治阶段,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都要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明确目标,不畏艰难,积极稳妥推进专项行动,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曹后灵强调,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不论从事哪方面培训业务,都必须立即整改到位,对于违法违规办学的必须坚决整改到位,同时要严肃中小学校招生工作纪律,规范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切实推动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优化全市教育生态环境,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

  各市、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经信委(信用办)、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市容市政局、卫计委、安监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市政府法制办、消防支队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前,市政府统一下发了《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整治工作指南》,进一步明确了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

  《指南》中明确下面这类机构都将要列入整治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

  不符合办学资质“有照无证”“无证无照”的机构

  不符合办学标准的现有“有照有证”机构

  “超纲培训”“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的机构

  组织竞赛、考试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的机构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培训机构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

  培训机构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需具备教师资格

  同一培训时段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

  培训时间不和学校教学时间冲突并且不晚于20:30

  培训班名称要规范如“小学三年级数学培训班”

  一次性收取学费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

  培训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教师等信息要上网公布

  为此,苏州各市区、乡镇(街道)将组建由教育,公安、消防、民政、人社、工商(市场监督)、安监、住建、城管等多部门组成的专项执法小组开展联合执法,同时市级联席会议解放思想,多措并举,各成员单位配合密切,有效联动,疏堵结合推进整治工作稳步开展:

  利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数据库”精确掌握整治动态,

  利用“培训教育行业教师专业水平认证”做好教师资格审查的过渡,

  利用民办非学历教育服务平台做好培训机构的集中管理和培训信息的及时发布,

  利用《信用黑白名单管理办法》形成对不法培训机构整治的有力抓手,

  为现有培训机构安全检查开辟专门通道,

  开展重点地区综合指导、举报投诉热点地区、机构专项督查,压实压紧责任,扎实推进整治,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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