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对象
1.小学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区内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区户籍(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
(3)依据苏州市区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达到我区积分准入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我区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
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要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缓学期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特殊需要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
2.初中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区内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区户籍(含集体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3)依据苏州市区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达到我区积分准入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我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注:年满16周岁〔201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
【重要提醒】
2026年积分入学申请将于5月31日截止,需办未办的家长请速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积分窗口办理。(详情点击:3月1日开始!2026年市区积分入学开放学校和服务区域公布)
二、具体安排
▶线上信息采集
5月29日(周五)上午9点至6月4日(周四)晚上12点,家长通过苏周到APP中“入学一件事”栏目进行信息采集。若通过积分入学申请公办学校,拿到准入卡后再进行信息采集。
(1)进入方式
通过“苏周到”APP顶部搜索栏搜索“入学一件事”,进行线上信息采集。
选择相应区域:根据法定监护人在苏合法固定住所所属地选区域;在苏无合法固定住所但在苏有户籍,根据户籍所在地选区域。
(2)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学生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性别、民族等;
②合法固定住所、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
③法定监护人信息(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④上传相关材料照片;
⑤幼升小选填毕业幼儿园,小升初需填写毕业小学;
⑥特殊情况:信息采集需要填写父母信息(特殊情况下至少填写父亲或者母亲或者法定监护人其中一位的信息)。填写父母户口所在地时,如果父母离异,则按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的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填写。
(3)信息修改与变更
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进入信息预览页面。若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审核”,则进入到档案管理;若确认时发现有误,点击“返回修改”,返回到基本信息页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若状态为“审核中”,家长修改需提交“变更申请”,待“变更申请”后台审核通过后,才能再次修改学生信息并提交。“变更申请”流程涉及人工审核,审核时间较长,请家长在前期填写时,仔细核对学生信息,减少变更次数。
【友情提醒】
合法固定住所和户籍信息可在系统中点击授权获取,若无法获取,请手动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照片。填写的合法固定住所地址需要与产权证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填写的户籍地址需要与户口簿信息保持一致。
系统内置云客服,可直接在线联系,也可通过信息采集客服电话0512-65238578咨询。
▶公办学校现场审核
根据前期信息采集情况,家长可到初步匹配的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小学现场审核时间6月6—7日,初中6月13—14日。
现场审核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小学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初中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学籍卡等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苏州市区户籍(含集体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资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小学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初中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学籍卡以及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挂靠用工单位(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还须提供申报集体户口材料(如劳动合同等)及社保证明。
(3)依据苏州市区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达到我区积分准入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根据入学准入通知和入学告知书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名。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根据《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执行。小学需提供下列材料: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居住证原件;③出生医学证明原件;④户口簿或家庭关系材料。初中需提供下列材料: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居住证原件;③户口簿或家庭关系材料;④子女学籍卡。
如有以下特殊情况的,也请在现场审核时提供:购买期房,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发票等;房屋动迁未拿到产权证的提供相关材料;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原件等。
▶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材料审核、摇号录取
6月8—22日,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现场材料审核以及计划类别确认。
6月26日,组织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在该校该类别报名人数超过该类招生计划的情况下)。
▶公办学校统筹、积分入学等工作
6月30日前,公布当年度本区(或片区)积分入学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及开放学校可供学位数。
6月30日起,做好各类统筹入学工作。
▶发放入学(录取)通知书
8月15日前,各校向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学校确认录取的学生发放入学(录取)通知书。
三、入学咨询
5月29日起,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方面信息:
1.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2.46.5.112:8004/gsq/ywjy/202605/0b44c9bc99f24462bde63ba656ead894.shtml)或“知行润德”微信公众号。
2.姑苏区入学招生咨询处:姑苏区平河路505号(苏州市姑苏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内),入学招生咨询电话:68725217(小学),65154915、65151136(初中)。
【说明】接待时段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双休日休息。
3.姑苏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咨询电话、学校地址见下表:

4.积分入学工作还可咨询各街道积分受理点。地址、电话见下表:

5.姑苏区义务教育入学投诉举报电话:68728015、68728119。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