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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8-11-29 11:11浏览量:字体:

  为切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各直属学校(单位)于2018年11月26日前上报师德师风建设的分管领导、责任处室(部门)负责人名单及联系电话、有偿补课监督举报电话及门户网站网址链接。各地如有专门处室负责有偿补课查处工作,也请一并上报。(附件2)

  二、请各地、各直属学校(单位)于2018年12月10日前上报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情况。各地上报材料包括:书面总结、参与承诺活动的学校数及教师数、承诺活动典型照片3~5张(直属学校1~2张)及媒体报道等。

  三、各地各学校要畅通投诉渠道,公开有偿补课监督举报电话、信箱,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上述材料请通过局办公系统报送苏州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处,联系人:陈鸿,联系电话:65224787。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苏教师〔2018〕23号)

        2.各地、各直属学校(单位)师德师风建设管理网络信息上报

  

附件1.docx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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