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要闻

助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市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推进会召开

来源:苏州市教育局发布时间:2024-04-01 14:00浏览量:字体: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集团紧密合作、优质共享、提质增效,全方位推动苏州教育高质量发展,3月27日,全市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推进会召开。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季晶出席会议并讲话,苏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谢飞主持会议。苏州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周志芳参加会议。


季晶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集团化办学是加快推动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推进苏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应然要求。通过把新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集团化管理,努力让新学校“建一所优一所”,促进每一所学校高质量发展。

要全面加强科学统筹谋划,强化集团化办学的系统性。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推进,对集团化办学的管理模式、组织形态、职能定位、运行方式进行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坚持质量为先、实效至上,提升集团管理、师资、课程、评价等重要环节的实效性。坚持一体发展、凸显特色,各教育集团要尊重各校历史基础、现实条件等差异,以协同作用为动力,加强管理创新,优化办学模式,探索出适合自身发展、形态多样的集团化办学模式。

要因地制宜加强紧密协作,提升集团化办学的有效性。实现内涵建设融通、教师管理统筹、数字技术赋能,促进集团内各学校优质、均衡、特色、多元发展,让每一个学生在享有公平、高质量教育的基础上赢得更好的发展。建立与集团化发展相适应的干部培养、教师交流等制度,多层次开展城乡教师专业研修,以“青蓝工程”为依托,发挥名特优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帮助青年教师尽快站稳讲台,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要多措并举强化组织领导,实化集团化办学的各项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县、集团三级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制定区域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方案,推动集团创建和优化工作。加强政策保障,重点加大集团办学经费投入,根据区域集团化办学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统筹安排集团化办学专项资金。加强舆论宣传,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培育教育集团品牌,推广集团建设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营造全社会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氛围。

会议介绍了近年来苏州集团化办学工作情况。

一是聚力推进,集团化办学稳步升级。2013年成为全国首个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地级市之后,苏州即着手探求义务教育发展新路。2014年2月,全市确立10所集团化办学改革项目学校,先行先试,探索实践集团化办学模式,开启自由组合的集团化办学1.0时代。2020年,苏州将集团化办学推进工作纳入各县(市、区)政府责任目标考核,通过名校设分校(校区)、教育联盟等多种形式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从学校间自主探索进入各区域教育行政部门强力推动集团化办学的2.0阶段。2021年,市教育局构建姑苏区基础教育“三横四纵”集团化办学格局,推动集团化办学向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延伸,苏州集团化办学进入到向全覆盖、跨学段、跨区域迈进的3.0时代。截至2023年12月,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共有教育集团326个、集团成员学校1436所,其中幼儿园集团101个,小学集团110个,初中集团58个,高中集团20个,跨学段集团37个,覆盖在校生168.78万人,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覆盖率99.73%,基本实现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全覆盖。

二是典型辐射,集团化办学多元发展。十多年来开放式的研究与实践,全市已形成一体管理型、一体多区型、城乡一体型、委托管理型、校际联盟型、学段衔接型等多种集团化办学模式。通过采用“优质学校+薄弱学校”“优质学校+新建学校”等委托管理形式,促使新建学校在集团内部迅速成长。联盟型集团采用“优质学校+农村学校”“优质学校+薄弱学校”等形式,在学校文化建设、课程建设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大的提升。学段衔接型集团建设适合学生个性特点、兼顾学段贯通的优质课程开发、共享机制,为学生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教育选择。

三是优质均衡,集团化办学成效凸显。在集团化办学的带动下,城区优质学校带动乡村薄弱学校一体发展,校际间管理共建、师资共配、研训共联、文化共育、资源共享、质量共升、发展共赢,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基础。2023年,张家港市、常熟市和太仓市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实地核查,高新区、相城区、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相继被认定为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全市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初步构建。

会议介绍了集团化办学,下阶段工作举措及重点任务:

一是健全管理体系,促进组织更紧密。

优化整体布局,各地要依据行政区划、人口布局、优质资源分布等因素,结合已有集团的发展基础,统筹规划教育集团的空间布局和成员学校数量。完善内部管理,集团应建立常设协调管理机构,鼓励通过设立集团党组织负责人、集团总校长等方式,对成员校进行一体化管理。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党对教育集团的全面领导,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制定集团章程,明晰集团和成员学校的职权清单,明确集团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及协调机制。

二是优化交流机制,促进师资更紧密。

统筹教师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赋予教育集团人事管理一定的自主权,建立“集团统、学校用”的干部、教师管理机制,由集团统筹师资配置。优化交流机制,促进教师有序流动,同学段教育集团每年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20%,其中骨干教师比例应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鼓励跨学段教育集团探索学段间教师柔性交流机制。实施集群培养,发挥教育集团内名校长、名师及其他优秀干部和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共建名校长名师工作室、特级教师流动站、骨干教师研修共同体等方式,搭建干部、教师成长发展平台,促进集团内干部教师专业发展。

三是加强共建共享,促进教研更紧密。

强化教学共研,建立集团同学段学科教研组或备课组,实施教师联合备课、联合教研、合作科研、教学比武,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施课程共建,统筹整合优质课程资源开发与共享,发挥集团成员校课程资源互补优势与集体智慧,形成集团特色活动、特色项目、特色课程共建共享制度。统筹资源共用,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校区间教育资源共享,提升教育管理水平。

四是实施一体考核,促进评价更紧密。

完善评价机制,把集团建设成效作为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优化评价方式,开展过程性评价,定期对教育集团办学质量、成员学校发展程度、集团社会声誉等情况开展评估。强化激励机制,将集团化办学水平指标纳入县区教育评价考核。每年组织开展市级示范性教育集团评估认定工作,通过评定的教育集团,命名苏州市示范性集团。对于建设成效明显的集团、集团总校长、积极参与集团建设且办学水平提升明显的成员校校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予以专项奖励。

市教育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倾力做好民生实事项目“惠学苏城,学有优教”工程,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充分扩大名校领衔的集团化办学覆盖面。2024年底,保持全市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覆盖率不低于98%,用2-3年时间,实现全市基本形成横向融合、纵向贯通的基础教育集团发展样态,集团化办学覆盖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以深化集团化办学为契机,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惠及每一个苏城学子,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现场,姑苏区教体文旅委、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苏州高新区教育局、苏州中学教育集团、张家港市第二中学教育集团、吴江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进行了交流发言。

市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市教育局直属教育集团负责人,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相关处室(科室)负责人、各教育集团负责人代表参加会议。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