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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经验,锚定目标!全市教育系统年终工作部署会召开

来源:苏州市教育局发布时间:2021-12-31 09:35浏览量:字体:

12月30日,全市教育系统2021年年终工作部署会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全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对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周志芳出席会议并讲话。

回顾2021年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教育系统团结一致、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各条线工作都取得了新突破。

长三角教育合作展现新形象。与上海市教委签订教育高质量发展框架协议,与宿迁市教育局签订南北挂钩合作协议。普苏嘉芜、嘉昆太长三角教育联盟等平台载体活动不断深化。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职教资源共享持续深化,长三角教师发展学院正式揭牌。

基础教育发展取得新进步。普通高中招生占比持续扩大,新高考平稳落地。“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有序推进,积极推进全市名校集团化办学,更多名校优生来苏从教。

高教职教能级获得新提升。召开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打造高质量发展样板推进会,加快建设根植江南文化、对接苏州制造、产教深度融合的现代一流职业教育。南京大学苏州校区、中科大苏州高研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大学等一批高水平大学加速建设。

素质教育实施收获新成果。启动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推进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建设。承办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全省“七艺”展。出台加强苏州市青少年体教结合“苏八条”意见,苏州学子在东京奥运会上表现优异。

教育惠民服务开创新局面。全面完成新建改扩建40所中小学幼儿园、100所义务教育学校教室照明防近视等市政府实事项目。教育信息化发展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建成同城帮扶直播教室近300间。全面筑牢校园疫情防控网,全市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党史学习教育引领新作为。启动市委党校教育分校“学习讲堂”,开展“请党放心、强国有我”主题活动,推动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周志芳代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向全市教育系统同志一年来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并献上新年的问候。同时,会议就做好岁末年终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安排。

周志芳要求

一是做好年度总结梳理工作。锚定建设高标准现代教育强市、建强新时代苏式教育品牌的总目标,沉下心梳理全年工作,提炼有益经验,反思问题教训,开展自我剖析,分析机遇挑战,谋划未来一年以及五年的工作。

二是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假期校门管理,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高度重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三是做好寒假学习生活各项工作。把师生冷暖放在心上,组织健康的假期学习生活。利用寒假做好校舍维修改造等筹备工作,要高度重视春节寒假期间值班工作,完善强化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

四是做好年末安全稳定工作。强化风险意识,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做好排查处置工作,努力将问题化解在萌芽。在学生中认真组织开展“平安寒假”专题活动,做好供水设备防冻工作,储备必要的防寒应急物资。

五是做好青少年生命健康工作。把青少年生命健康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系统性做好青少年生命健康特别是心理健康关爱,加强家校沟通工作,协同多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将青少年生命健康工作落到实处。

六是做好明年实事项目筹备工作。围绕新建改扩建学校、课后服务、青少年近视防控、江南文化浸润教育和公共交通服务等方面,科学谋划、扎实推进明年的实事项目。结合工作实际,不折不扣把民生实事项目办好,把惠民好事办实。

七是做好新学期高考备考工作。各地各高中校要迅速提振精神、进入状态,认真总结经验,发挥各级教研智囊机构的指导作用,为高中办学发展提供科学有力的决策参考。要发扬比学赶超精神,在已有基础上争先进位。

八是做好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工作。要充分运用寒假时间,深化对长三角兄弟城市和学校的互动对接。加强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教育合作,加强对沪交流、苏锡常交流和对宿迁的南北共建工作、对安徽阜阳的帮扶工作,在合作中做强自身,汇聚优质资源和有利因素助力苏州教育高质量发展。

九是做好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实施姑苏教育人才计划,开展市级名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工作,做好寒假期间教师招聘和引才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持续开展学校管理干部和教师培训,做好援疆支教教师家属慰问工作。

十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守廉洁纪律,倡导勤俭文明过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不正之风,过一个文明、节俭、祥和、廉洁的新年。

会议采用“线下主会场和线上分会场”的形式,全体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处室副科级以上干部、各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民办院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区教育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层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镇(街道)分管教育工作同志在各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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