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20〕138号)精神,鉴于2016年苏州市教育局等十四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教育工作推进学习型苏州建设的意见》,对终身教育工作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划。因此,苏州市教育局拟向市政府申请废止《关于批转市教委<苏州市终身教育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府〔2000〕30号)行政规范性文件。
鉴于教育部等七部门颁布了《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江苏省也发布了《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关于加强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2004年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已经不符合当前特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国家、省市相关文件也对新形势下特殊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建议旧文件废止。因此,苏州市教育局拟向市政府申请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苏府〔2004〕23号)行政规范性文件。
现根据相关要求,就《关于批转市教委<苏州市终身教育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府〔2000〕30号)、《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苏府〔2004〕23号)废止情况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意见,请于2020年12月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电子邮箱:szjyjfgc@163.com
2.联系电话:0512-65151237
联系人:眭丹骏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公园路198号苏州市教育局。
苏州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4日
附件:1.关于批转市教委《苏州市终身教育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