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2020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应届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来源:苏州市教育局发布时间:2020-07-09 17:48浏览量:字体:

根据《2020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应届高层次人才简章》,经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等工作程序,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疫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2020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应届高层次人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暨承诺书》(附件1)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如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新冠病毒血清抗体lgM和lgG检测报告的,请于资格复审前2天16:00前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选聘单位邮箱(见附件2)。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经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后入围面试的人员。选聘单位将于资格复审前2天与考生确认参加面试情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逾期则不予递补。

2.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面试于7月13日—7月20日期间进行,详见《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表》(附件2)。

3.需提供的材料原件

(1)打印《报名登记表》(附件3)1份。

(2)打印并签署《2020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应届高层次人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暨承诺书》(附件1)。

(3)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原件。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相关材料的原件并交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本硕阶段的任职证明文件、本硕阶段的院(系)及以上奖励(含奖学金)、本硕阶段的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及相关资格证书(件)、已取得的本硕毕业证书以及反映在校期间表现的其他证明材料,并按序排列。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复审程序

考生携带《报名登记表》《疫情防控告知书暨承诺书》和有关材料的原件,按照《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表》(附件2)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以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因防疫要求,须由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表》(附件2)。

2.形式内容:面试采用试讲(或说课)、问答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拟任岗位所需的学科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面试分数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四、体检

1.体检对象:在招聘面试中“进入体检”人员。

2.时间地点:苏州市体检中心(广济路240号市立医院北区原三院旁边新楼),时间由选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简章》为准。咨询电话:0512-65224787。

附件:

附件1:2020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应届高层次人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暨承诺书

附件2:2020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应届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表

附件3:报名登记表

苏州市教育局

2020年7月8日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